其他 已回复

供货合同签了,对方临时压价不然就不要货,我怎么办?

匿名用户 上海 · 提问于 2026.11.04

为保护隐私,提问者统一显示为匿名用户;以下为常见咨询场景整理。

李秀华律师
律师回复 李秀华律师 主任 · 高级合伙人

这类问题,我通常会先确认事实、时间与证据,再判断下一步。下面是我的回答:

结论

对方无权单方压价,你应固定证据并要求按约履行,必要时主张违约责任。

先说结论:合同已经签了,价格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力,对方以“不要货”为条件要求临时压价,属于单方变更合同,你沒有必须接受的义务。你可以明确书面回复要求按原合同履行,同时把对方压价的证据固定下来。

法律上,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,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。对方拒绝按约定价格收货,可能构成违约;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、支付价款,也可以就因此产生的差价、仓储、运输等实际损失主张赔偿。实践中要注意先看合同里的价格条款、交货与验收条款、付款条件,以及有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解除条件;同时保留合同原件、往来邮件和微信记录、报价与成本凭证、备货与发货凭证,最好通过书面函件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按约收货。

风险在于,如果你擅自停止备货或转卖货物,可能被对方反过来主张你违约;如果货物是定制的、难以转售,损失计算方式也要提前设计。还需要补充的事实是:合同约定的价格与交货期限、对方压价的具体表述、货物是否已生产或交付、合同有无违约金和争议解决条款。信息齐全后,才能判断是继续履行、解除合同索赔,还是先谈判止损。

ASK A QUESTION

还有类似问题?可以重新提问,或直接电话沟通。

我要提问

本页回答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;个案结果受事实、证据、合同约定及裁判尺度影响,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