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案件类型
- 借名买房 · 房屋权属纠纷
- 办理时间
- 2023 年
- 代理一方
- 实际出资人
- 处理方式
- 诉讼
裘先生于 2018 年 1 月委托潘女士,通过嘉兴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原房主签订《房屋转让合同》。合同签订后,裘先生支付了购房定金及购房尾款,房屋由裘先生实际使用。
后出借名义的登记权利人突然去世,房屋被其女儿继承,权属登记与实际出资、使用情况发生分离。裘先生委托李秀华律师主张权利。
争议焦点
- 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名买房合意;
- 购房款由谁支付、房屋由谁实际占有使用;
- 登记权利人去世后,房屋能否排除继承登记并确认归实际出资人所有。
办理思路
借名买房案件,核心是“出资、合意、占有使用”的完整证据链。李秀华律师围绕购房合同签订过程、定金与尾款支付凭证、贷款或税费承担、房屋交付与长期占有使用、物业与水电记录等事实组织证据,并梳理继承关系与登记变动,明确诉讼主体与请求。
案件结果
经代理,裘先生的出资与借名买房事实得到确认,房屋所有权主张获得支持。
办案提示
借名买房风险较高,尤其涉及限购、贷款资格、继承与债务执行时。如确需采用,应签订书面借名买房协议,明确出资、权属、过户条件与违约责任;保留全部付款凭证、税费票据、交房与居住证据;具备条件时尽早办理过户。个案结果不作为对其他案件的承诺。
本页案例根据已公开的律师执业资料整理,当事人姓名、部分金额与细节已作匿名化或概括处理。个案结果受事实、证据、合同约定、裁判尺度及履行能力等因素影响,不构成对其他案件办理结果的承诺。